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充分发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科理论优势、队伍优势、资源优势,深入校内校外、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活动,把自身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基层群众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强大力量。
近期,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教师洪易博士应邀为常熟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及吴中区政法系统筹相关单位进行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洪易老师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法治实践和社会热点事件,运用鲜活案例和详实数据,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及实践要求等重要内容。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氛围。
9月19日,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教师张一璠博士应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邀请,在黄桥街道胡湾社区活动中心进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讲座,黄桥街道各社区下属干部参与了学习讨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在继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凝练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讲座中,张一璠老师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背景、发展历程、理论依据、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五个方面,结合美丽中国、美丽苏州建设的伟大实践和生动案例,开展了深入浅出的讲授。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加深了高校与地方的密切合作,极大的激发和鼓舞了街道基层工作人员投身绿色发展、服务环境保护的热情和决心,为推动理论武装头脑、思想指引实践夯实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